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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科医院公告-2月1日

2020-02-06 12:32:00  [来源]:儿科医院

 

尊敬的家长:
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为更好的减少院内交叉感染,防止疫情扩散,特将近期来儿科医院就诊、陪护、探视等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各位家长:
一、门急诊区域
1. 进入儿科医院门诊、急诊区域的患儿及陪同人员均需测量体温。
2. 严格服从医院门急诊就诊流程安排,从指定出入口进出。
3. 患儿及陪同人员应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。
4. 患儿若有以下情况应及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:
→ 发热(体温超过37.3℃)
→ 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、居住史
→ 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
→ 其他可疑不适症状
5. 陪同人员若有以下情况不得陪同进入门急诊区域,并及时去成人医院就诊:
→ 发热(体温超过37.3℃)
→ 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、居住史
→ 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
→ 其他可疑不适症状
6. 建议非急诊患儿择期就诊,已预约的可以取消预约或者改期预约。
7. 为了确保患者就诊安全,请准确填写患者信息。

二、病房区域
1. 进入儿科医院病房区域的患儿及陪同人员均需测量体温。
2. 探视及陪护期间均需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。
3. 内科病区住院患儿每日限1人陪护。
4. 外科病区住院患儿手术当日白天限2人陪护,其余时间限1人陪护。
5. 普通病房内的危重监护患儿每日限2人陪护。
6. 每天可探视3次(6:30-7:30,11:00-12:00,16:30-17:30,其余时间不得探视),
每次限1人探视,凭探视卡进入。
7. 已有2人陪护的患儿,不再接受第3人的探视
8. 新生儿病房、重症监护室、心脏监护室如无特殊原因不接受探视。
9. 如有以下情况,请勿来院探视、陪护:
→ 发热(体温超过37.3℃)
→ 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、居住史
→ 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
→ 其他可疑不适症状

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